学术诚信委员会

学术诚信委员会的目的是作为一个上诉委员会,处理与学术诚信违规有关的所有事项. 学术诚信委员会的成员在涉及教师和学生的所有事项上都将遵守最严格的保密准则,并包括以下内容:

  • 一名非学生主修或辅修专业的教务长或项目主任/协调员(如有必要);
  • Two faculty members selected by the Faculty Senate President who teach outside the student’s major or minor and who have had at least two full time semesters’ employment; and
  • 由学生政府协会(SGA)选出的两名学生,他们在学生的主修或辅修专业之外注册,并且在PG电子APP至少获得了24个学期的学时.

委员会联席主席和无投票权成员包括:学术事务副总裁(VPAA)和运营副总裁(VPO). 联合主席将不公开争议的身份,以保持保密. 联合主席共召集五名行政人员, 被认为与争议的任何部分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教师和学生.

学术诚信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 这个过程没有上诉.

学生的项目主管, 学术诚信委员会的决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由主席通知教员和/或院长. 委员会主席将通过认证信件通知学生委员会的决定.